2016年“精細高效,滿意人社”,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
目標要求
圍繞“精細高效,滿意人社”總目標,結合勞動人事仲裁工作實際,努力做到“質效辦案,陽光仲裁”,推動全市調解仲裁工作邁上新臺階。
具體舉措
1、堅持依法辦案,做到“三快一提高”,確保法定期限100%結案,調撤率達70%以上。
2、堅持類案審理要素及流程。
3、堅持案件集體評議和裁決書庭、院、委三級審核制度。
4、堅持裁審對接,全面銜接裁審信息,定期開展案件評查,統(tǒng)一法律適用。
5、堅持綠色通道聯(lián)動化解機制,防止集體爭議因處置不當而引發(fā)群體性事件。
6、堅持案件網(wǎng)上實時運行,確保案件按期運行率100%。
7、堅持推進仲裁公開制度,定期開展公眾開放日、勞動仲裁大講堂活動。
8、堅持案件回訪制度,抽樣調查仲裁隊伍作風。
9、堅持創(chuàng)新,升級完善“51維權”,為無條件讀書看報的勞動者送去政策法規(guī),同時暢通他們的維權渠道。


